高陵这三家机构可一站申领生育津贴!
好消息!
医院可以直接办理
生育津贴啦!
即日起,西安市89家定点医疗机构开通生育津贴申领“一站式”服务功能,妈妈们不用多跑路就可申领。
西安市89家可挂账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
关于生育津贴的
◆◆享受主体《通知》明确规定,
参加西安市生育保险的女职工休产假时,按国家规定的产假天数享受生育津贴。
参加生育保险且正常缴费的女职工,是待遇享受主体。
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不享受此津贴,其陪护假期间的工资待遇依然由用人单位支付。
关于生育津贴的
◆◆享受天数《通知》规定,按国家规定的产假天数享受生育津贴。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619号)第七条规定: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关于生育津贴的
◆◆计算方式以女职工生育或流产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2(月份)÷365(天数)×产假具体天数,一次性计发。
西安某公司某女职工于2018年1月8日起休产假,并于9日正常生育。某公司2017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000元。
这名女职工可领取生育津贴:
5000元*12月/365天*98天=16109.59元。
关于生育津贴的
◆◆发放问题通知中明确,符合省、市规定的其他增加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由用人单位发放。
2016年5月,陕西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的《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产假在国家规定的98天的基础上增加60天,参加孕前检查的,还可再增加10天产假。
女职工在国家法定产假基础上增加的奖励假期期间的工资待遇,由用人单位发放。